1、您必须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,包括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身份证、地址、联系方式及报销类别等。凡冒用他人姓名就医、隐瞒既往病情延误诊治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及纠纷等后果自负。
2、请您和家属遵守医院的规定和制度,按规定办理住院手续,携带个人生活用品,住院期间勿擅自离开病区以免发生意外。否则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。擅自离院超过1天视为自动出院处理。应遵从医生的医嘱积极配合治
疗,按照医生的医嘱进行活动,定期复诊。
3、您应及时足额交纳医药费用,如果由于医药费用不到位延误诊疗从而导致不良后果,我院不承担责任。需了解费用可向病区医护人员咨询或到收费处询问。
4、病房为公共场所,贵重物品请勿带入病房,防止丢失,造成丢失我院不承担赔偿责任。床头桌最多放三样物品,包括暖瓶,药杯及水杯,剩余物品放在床头桌及壁柜里,床下要摆放整齐。
5、患者住院必须有家属陪护,预防坠床摔伤,不要在地面湿滑时到处走动,防止滑倒、摔伤。特别是发现患者精神异常擅自离开病区或爬窗、栏等异常情况时,及时制止、告知和协助医务人员处理。无人陪护出现意外,责任由家庭自负.
6、请您爱护公共财物,自觉维护医院公共场所卫生、清洁,维护病房安全、安静,请不要损坏和移动病房设备和擅自更换病房和病床。为了本人及他人健康,请勿在病区、病室内吸烟、饮酒,严禁使用电炉、酒精炉、煤油炉、电饭煲、点暖气及其他家用电器,违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。
7、住院病人应服从主管医生的诊疗方案,对特殊检査、治疗、手术方案,患者及家属有知情同意权。擅自拒绝检查、治疗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。
8、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同意您不得擅自到院外就诊、购药、私自请医师来我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,否则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。
9、住院期间您需要帮助时,可以按呼叫器与护士联系10、患者在住院期间如出现上述意外后果自负。
如违反上述规定引发的一切后果,需由您自行承担责任。
查房时间: 上午:7:30一11:30 下午:2:30一5:00
打开水时间: 24小时供应,开水间在病区内
感谢您及家人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,祝您早日康复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