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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原县人民医院新院徽正式启用
时间:2023-04-25
为进一步彰显医院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理念,更好地体现医院文化的传承与发展,提高医院院徽的辨识度,在广泛征求全院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,经院领导班子和院委会讨论研究后决定,将院徽进行优化完善。现向社会各界、全院干部职工予以公布,即日起正式启用新版院徽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新版院徽标志

微信图片_20230429101841.jpg

01

设计思路

   整体采用绿色双环状设计,大环套小环,内环中为两个手型设计,托起医院“细心、耐心、爱心、责任心”四心标志,下方标注1952,两环空白处上方处标注“阳原县人民医院",下方标注“PEOPLE'S HOSPITAL OF YANGYUAN COUNTY ”

02

释义说明

    医院院徽采用绿色设计,用以表达安静、祥和、绿色健康,内环中为两个手型设计,代表医院所有职工在医院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团结一心、积极向上、凝聚实干的双手,这双手托起了”细心、耐心、爱心、责任心”医院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四心服务理念,同时两只手型代表了两个YY,即阳原的全拼首字母,1952代表了我院的建院年份,用以激励大家回望辉煌院史,展望美好未来之意。“PEOPLE'S HOSPITAL OF YANGYUAN COUNTY ”即阳原县人民医院的英文注解。

03

管理规定

第一条 为了维护阳原县人民医院院内标志使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,规范院内标志的使用管理,特制定本规定。
第二条 院内标志是阳原县人民医院的象征和标志,各级各类人员都应尊重爱护和正确使用院内标志。
第三条院内标志是阳原县人民医院的重要文化标识,将长期使用。
第四条院内标志的知识产权归阳原县人民医院所有。
第五条院内标志应端正放置,并处理好与周围环境的关系,使之庄重、醒目、协调。
第六条 下列场合可以使用院内标志
(一)阳原县人民医院办公场所及指示标识。
(二)阳原县人民医院举办会议、庆典、纪念活动的场所。
(三)阳原县人民医院所属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和学术交流。
(四) 阳原县人民医院主办的报纸、期刊、图书等出版物。
(五)阳原县人民医院主办的网站、微信、公众号,制作的声像资料等。
(六)阳原县人民医院委托生产单位制作的宣传品、纪念品、旗帜、奖状、奖牌、奖杯、荣誉证书等文化及办公用品。
(七)经阳原县人民医院批准使用的其他场合。
第七条 任何单位、组织和个人使用院内标志必须经阳原县人民医院授权,未经授权不得使用。凡未经授权,擅自使用、破坏、抵毁、仿冒院内标志和印有院内标志图案的物品,将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责任。
第八条本规定由阳原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。
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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