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,前往医院就诊时须佩戴好口罩, 做好个人防护,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 2.就诊实行提前预约,错峰就诊。就诊时严格遵守“一医 一患一诊室”,自觉保持就诊间距。 3.入院时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落实测温、扫码,就诊过程 中全程规范佩戴口罩(请勿佩戴有阀口罩)。 4.积极配合医院落实预检分诊制度,如实回答医护人员询 问的有关症状体征和流行病学史等问题,按照流程有序就诊。 5.如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鼻塞、流涕、咽痛等症状, 要主动配合医护人员立即安全转至发热门诊就诊。 6.进入医院后,禁止在任何区域聚集,等候就诊、检查和 缴费期间排队间隔一米以上;最多一名陪同者,就诊结束尽快 离开。 27.到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,要配合医护人员进行血常规和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各项检查,并在隔离留观室或隔离留观病 房等待检查结果,未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前,不得随意离开隔离 留观室或隔离留观病房。 8.住院后非必需不陪护,确需陪护的要固定陪护人员,一 患一陪护,住院患者及家属要做好个人防护,佩戴好口罩、勤 洗手,勤通风,积极配合医院做好体温测量和核酸检测,严禁 互相串访病房。 9. 急诊新住院患者及陪护,办理入院后连续两次核酸检 测(间隔 24 小时);非急诊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须持 3 日内 核酸阴性结果方可办理入院,入院后进行再一次核酸检测。 10.住院患者要自觉遵守医院相关管理制度,谢绝探视, 倡导电话和微信语音等方式进行慰问,及时劝返前来探视的家 人及朋友。 防控疫情,人人有责。为了坚守好我们来之不易的抗疫成 果,也为确保您个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请您自觉遵守疫情 防控有关规定。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!
版权所有© 阳原县人民医院 地址: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西城镇府前街
邮编:075800 服务热线:0313-2761006
备案号:冀ICP备16005142号